夜间
笔趣阁小说网 > 唐末藩镇,但是在西欧 > 第四百九十四章 至今思戈博,不肯过河东
         很快,在美因茨转了一圈的教宗返回沃姆斯,面见了冯森。
         没有人知道他们谈论了什么,但几天后,冯森就放出了消息,教宗利奥三世册封为衍圣公,并以此为契机,要求帕斯查利斯认罪。
         不过帕斯查利斯自然不会理会冯森的说法,他也在为了教会和法兰克的事情头疼呢,于是顺理成章地,在教宗的号召下,冯森组建了一支十字军,号称要夺回罗马。
         这支十字军以旗丁为骨干,强行签发失地法兰克青壮为义从,所以也称十字签军。
         不过,一是由于教宗的号召力和信仰的加成,二是因为冯森承诺打完在南方给他们分地,所以青壮们怨气相对来说要轻不少。
         794年的8月,教宗利奥三世跟随真慧开始了一次大巡游,范围便是新政府的奥斯特拉西亚地区。
         冯森让教宗去安抚各地因为利益受损而躁动的贵族,并叫利奥三世以教宗的身份和他们签下担保,确定会在南方为他们置换土地。
         实际上,不是所有贵族都被夺土,那些曾经给冯森担当买办,帮助他分销货物的贵族们大多保留了自己的产业,甚至还分到了一些新的地产。
         冯森一手大棒,教宗一手胡萝卜,两面包夹之下,原先莱茵河地区的贵族们含泪写下了对查理的五大恨斥责书,这份斥责书上不仅有教宗的签名,还有数十名大小贵族的签名。
         失地的贵族将被集中训练,成为十字签军的军官,而那些采邑骑兵们则同样被集中,自带马匹的优先被编入骑营进行重训。
         普通的农兵大部分被编户齐民,少部分则被夺取了土地,强行纳入签军。
         他们空出来的土地,正好给从北方南下的义从、旗丁与府兵们分地。
         如果不出意外,这支护教十字签军经过整顿和训练后,将成为夺回罗马的急先锋,进入北意和查理的核心地区诺伊斯特里亚,差不多就是后世的法国东部与德国西部地区。
         根据冯森的计算,他预计会在新征服的地区组建一支5000人的十字签军,不要小看这5000人,其背后是至少20000人的家庭。
         假如未来能够征服亚琛等地区,他们作为南下的士兵,同样可以根据军功分封土地,而他们的家庭也会跟着南迁。
         就像现在,不少易北河两岸、日德兰半岛、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乃至西波里安的义从、旗丁及其家庭,都在沿着道路一路迁徙到这里安家。
         同样地,不少当地人也在逆流而上,朝着更北方挺进。
         这样一来,不管南北,原有的社会关系和政治结构都会刷新,方便冯森建立自己的体制。
         在正史中,查理解决萨克森战争的方法,就是将大量的撒克逊人迁徙出了萨克森地区。
         这样一来,旧有的部落关系因为物理隔阂而崩塌,并且也让萨克森上层进入了统治体系,才结束了长达三十年的萨克森战争。
         对于半部落半封建的社会来说,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,虽然迁徙中的损耗和麻烦让冯森颇为头疼,但是值了。
         同年的8月,教宗投敌的消息自然是传到了查理的耳中。
         但查理却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愤怒,他只是坐在椅子上,平静地听完了教会使者慷慨激昂地陈述。
         查理没有再坐他那些装饰华丽的椅子,而是坐在一张简朴的高背靠椅上,面上水波不惊,有时候,近臣们都分不出查理头上到底是金发还是白发。
         教会使者高昂的声音在教堂中回荡,查理便打断了他,平静地宣布废除利奥三世的教宗之位,并接受了帕斯查利斯高达20万索里达的贿赂。
         他宣布,整个法兰克将进入全境和平状态,所有领主一律不得私斗,并加紧恢复农桑积攒粮食。
         此举的目的大家都能看懂,一年半载后,恐怕便是战争开始之时。
         冯森拖不得,一大帮失地的贵族农民正在嗷嗷待哺,十年广积粮攒下的粮草和信用力正在飞速下降,大批民夫运送粮食,旧有的商业和生产都有影响。
         查理同样也拖不得,如今大燕南北运人,留地换种,假以时日,会越来越难制。
         长时间的征战同样使得法兰克内部民怨沸腾,领主们躁动不安,田地荒废,人口凋零,外加供应大军物资,哪怕查理家底厚也扛不住这么造。
         近两年内不把这仗打了,再想打,估计就得十年后了。
         不过对比查理,冯森的压力还是更小一点,毕竟他和他的大燕还年轻,而查理和他的加洛林步入了中年乃至老年。
         在794年的金秋季节,双方默契地在莱茵河沿线停止了交战,而冯森得以返回最核心的萨克森地区。
         时值秋季,天清气爽,几只大雁排成人字,在天空中飞过,易北河中,滚滚的河浪簇拥着鲈鱼在跳跃。
         汉堡城郊,易北河边。
         小心地扶着怀孕的阿多尔,冯森身后跟着十几名莺莺燕燕的妻妾儿女,在一条河堤上缓缓前进。
         这条河堤还是当初冯森在汉堡时修建的,当时还只是一条简陋的小堤坝,现在已经成为了一条杨柳依依的长堤了。
         而如今,冯森身穿华丽刺绣的黑龙服窄袖猎装,侍女仆从们竖起长扇华盖,身边尽是护卫与美娇娘。
         与当初带着三五个歪七扭八的仆从,穿着草鞋在矮堤上闲逛的汉堡伯爵,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。
         清爽的秋风打着旋地拂过,阿多尔捧着小腹,神色却隐隐有悲伤之意,毕竟,戈博“感于罪孽深重,不顾天父信条,魔鬼上身”被自刎的消息已经传到了萨克森。
         阿多尔得知后自然是悲痛不已,甚至差点伤了胎气,冯森怕她憋坏了身体,这才按照旧时的传统,来到这长堤上散步。
         “冯,不用扶我了。”阿多尔拽着冯森的衣角,“你是王,这样卑躬屈膝一般地扶我,叫人看了笑话。”
         “谁敢笑话我?”冯森不屑地哼了一声,“弱者才需要遵守规矩,强者向来制定规矩。”
         “冯,放心吧,我不会再像之前那样了。”阿多尔的手从冯森的手臂上,滑到了他粗糙的手心,“丕平哥哥已经蒙主召唤了,我想,以我对他的了解,这样的死法,他死前一定在笑。”
         冯森猛地一怔,卡壳了半秒才回话:“是啊,是啊。”
         察觉到了冯森的心不在焉,阿多尔顺着冯森的视角看去,却见到了长堤边的一处亭子,当年阿多尔他们时常在此处歇脚聊天。
         不过阿多尔多半时间是在和玩伴玩耍,真正在交谈的,却只有戈博与冯森,他们会在这里谈论未来、战争、志向甚至是女人。
         当时还叫丕平的戈博就是在这里埋下了希望成为法兰克国王的种子,而冯森在这里立下了要封王的誓言。
         “须知少日拏云志,曾许人间第一流。”不知为何,冯森不自觉地念叨出了这首诗。
         听到冯森的喃喃自语,阿多尔眼珠子一转,马上笑道:“夫君你还说我,你自己不也对这事儿耿耿于怀吗?”
         一时的真情流露被发现,冯森有点恍惚:“有感而发罢了。”
         回过神,又和阿多尔调笑了两句,冯森看了一眼那亭子,深吸一口气,继续带着众人散步前行,仿佛忘却了这事。
         直到月上柳梢,众人散去,几盏灯笼才在长堤上又一次亮起。
         月光如霜,长堤红亭染地带上了乳白色,风声夹杂了河水的水汽,拂过冯森干燥的面庞。
         他又一次来到了这亭子中。
         让几个侍卫在外面把守,绕着亭子走了一圈,冯森久违地坐在了石凳上。
         夜深人静,万籁俱寂,冯森望向远方,长河奔涌,河流中流淌着月光。
         拿起一坛子黄酒,倒了一杯琥珀色的酒水,洒在了地上,冯森轻声道:“阿多尔说得对啊,虽然早想到有这一天了,但没想到我却没我印象中心硬,还想祭拜一下你,和你说两句。
         还记得初来这里时,虽然想过封公封侯啥的,可说到底,只是想当一个平平无奇的小贵族,惧怕查理的权威,伏低做小,一度认为会永远如此。
         但人的一生啊,不仅要靠命运的推动,也要靠个人的努力,其实,我可以选择不和查理翻脸。
         当时的我野心太大,我希望能掌控千百年后的局势,我希望汉人能够统治这里……
         可现在,我只希望我和我部下的子孙能够统治这里一个王朝,便足够了,人哪能看到那么远,掌握未来呢?又不是我的子孙都有克劳塞维茨引擎。
         我既怕汉人被完全地拉丁化,又怕汉人不被接纳被屠杀,就像犹太人和吉普赛人,所以我建立了八旗、保甲等耕战体系,它们是恶兽,为了填饱他的胃口,我必须和查理开战。
         多可笑,为了在时代中生存,我伪装,我欺骗自己是残酷的军阀,可时间一久,我真的变成了这样的藩镇节度使。
         或许,我的子孙,我的汉人后裔们,也会这样。
         我曾经想过,查理虽然对我使用过计谋,也坑过我,但我也坑过他,留在萨克森当一个富家王爵,至于子孙的事,就让子孙去了解吧。
         可走着走着,就不对劲了,欲望是一辆战车,开起来没停,不仅仅是我有欲望,别人也有欲望,那些武将哪个不想封侯封王,那些文臣,哪个不像登堂拜相?
         一个人的欲望是一粒沙,这无数粒沙聚集起来,却是压在时代头上的一座山。
         我不走,他们自会推着我走,我不从,他们自会换一个新的来。
         也许是我当年给他们画的饼太大了,但那时,不画这样大的饼,他们哪儿愿意跟着我身旁,哪儿愿意出这么大的力气为我征战呢?
         现在我也变了,我想当千古一帝,可我又不喜欢给这些胡人当千古一帝,就好像捏着鼻子用臭豆腐炒菜,炒完还得自己吃,你说我是不是精神病?
         或许当初我不该放你走,让你待在我的身边,你和阿福是我少有的朋友,说来可笑,我讨厌胡人,可我最好的两个朋友却都是胡人。
         你们一个死了,一个站在了我的对立面。
         丕平,说句大逆不道的话,我不信天堂,人死了就是死了,思维就已经消散了,存在便不复存在了。
         你的确是死了,或许我不该干涉你的命运,在另外一个平行宇宙,你此刻应该还活着,还被软禁在某个修道院中与你的父亲怄气。”
         鱼儿在月光中游泳,有些好奇地抬头看向这个絮絮叨叨,不像是残暴藩镇王候,他捧着酒坛的样子,反倒像是一个孱弱书生。
         将坛中最后一口酒倒入嘴中,冯森望向明月:“过往已逝,去者不归,我的朋友,我最后再送你一首诗吧,我把它作为你的悼亡诗,也把它当作我的送别诗,既是送给你的,也是送给我自己的。”
         站起身,捋起袖子,提起笔,笔尖在红色的柱子上沙沙地滑动。
         “生当作人杰,死亦为鬼雄。
         至今思项羽,不肯过江东。”